辛甘皆阳也,故用附、术、参、苓以养阳;辛温之药过多,则恐有偏阳之弊,故又用芍药以扶阴。 知母滋阴益肾,《易》义曰∶火炎则水干,故用知母以益水,经所谓滋其化源是也。
治伤暑发渴,脉虚方见泻火门。又云∶仲景方书之祖,复取侯氏方为法耶,愚谓∶仲景多方,岂无祖述,而必创自一人之手乎;方若果佳,虽出自唐宋,其可删邪;但瘫痪必气血不足之人,风引汤用大黄为君、又石药居其大半,独不曰石药之气悍乎;喻氏虽深赞之,亦未知其果尝以此治风而获实验乎;抑亦门外之揣摩云尔也。
又云: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,是教人补水以治火也。若肠胃无痰火积热,则平常上升,皆清气也;由燥火内焚,风寒外束,血气壅滞,故鼻生息肉而窍窒不通也。
肝木为生火之本,肝火盛则诸经之火相因而起,为病不止一端矣。 是方也,防风、白附、全蝎、川乌,可以活经络之风痰而正口眼;南星、半夏、甘草、木香,可以疗胸次之风痰而开壅塞。
消渴一证,有虫耗其精液而成者,盖饮醇食炙,积成胃热,湿热生虫,理目之在人,特五官之一耳,而古人立有专科,盖以余窍各主一脏,或兼二脏,目虽为肝窍,而五脏六腑之精气,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,精之窠为眼,骨之精为瞳子,筋之精为黑眼,后出于项中,此则眼具五脏六腑也,故其证多而方亦广,兹集限于篇章,故略录专治目疾者数方,以备采用,其疏风、燥湿、泻火、养血之剂,可以通用者,则散见于各门。饮食不节,则胃先病,脾无所禀而后病;劳倦则脾先病,不能为胃行气而后病;胃为十二经之海,脾胃既虚,十二经之邪不一而出;假令不能食而肌肉削,此本病也;右关脉缓而弱,本脉也;或本脉中兼见弦脉,证中或见四肢满闷、淋溲、便难、转筋一二证,此肝之脾胃病也,当加风药以泻之。
相火一,则五液皆涸。然其源多因中气不足而起。